桃源漫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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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继承和多态01(0)

继承的定义:就是指可以基于某个父类对象的定义加以扩展(或是类的扩展),而制定出一个新的子类定义。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父类原有的某些定义,或者是重写父类中的某些特性。在Java中所有类都直接或间接地继承了Java.lang.Object类。类的扩充可以用来增加后面的数据,而前面的数据不会变,也就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数据。类继承的关键字为:extends基类和父类是一种类,而子类和派生类是一种类。子类可以改变父类原有的定义。子类不能继承父类中私有的方法或域成员,如果需要继承父类的私有的成员或方法可以使用关键字super,例如public void chicken(String name){super(name)}//表示调用父类的方法,如果super加“.”表示调用父类的域成员,如:super.name=name;当继承某个类时,该类的所有public成员都可以在派生中被调用,而private成员不可以直接在派生类被调用使用。在继承某个类之后,可以一并初始化父类的构造函数,可以完成相对应的初始化动作,这可以使用super()方法来达到,它表示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。Super()必须在构造函数一开始就调用。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,如果不用super()指定使用父类中的哪个构造函数来初始,则默认调用父类中的无参数的构造函数。